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诚信自律 行业培训 会员单位 会员动态
协会动态
当前位置:协会动态
协会动态

监理协会组织参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专题培训
发布日期:2021-09-02 10:53  阅读次数:27943

2021年9月1日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正式施行,在实施之日,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在线举办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专题培训讲座,邀请专家就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修正背景、修正的概述以及相关条款等内容进行解读,协会组织会员单位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培训。



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将“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”写入其中。这一修改意义重大,充分说明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,强化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。

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贯彻新发展理念,在原条款基础上增加了“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,树牢安全发展理念”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”等内容。

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强化行业监管职责,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,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,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与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。

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部门、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,另外,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。

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对违法行为惩处更严厉,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,罚款金额更高,处罚方式更严,违法行为一经发现,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,拒不整改的,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,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,采取联合惩戒方式,最严重的还要采取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。

协会将以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正式实施为契机,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监理企业深刻理解和掌握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内容,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单位主体责任,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,确保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落到实处。

备案/许可证编号为:苏ICP备19066988号-1
工信部网站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
主办单位: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地址: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辅楼四楼 电话:0519-86966192 邮政编码:213001
网站访问总量:8464370  今日访问:1151  昨日访问:3949 建议1024*768分辨率,16位以上颜色,I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
技术支持: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